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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5-01-08  学生工作部    访问量: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 大高校学生坚定信仰、砥砺品质、珍惜时光、勤奋学习,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在推进 强国建设、 民族复兴伟业中展现青春作为、彰显青春风采、贡献青春力量,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 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政治立场坚定。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顺利完成学业,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四)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五)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获得有关重要奖励,其中:

  1.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或以上有关荣誉;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等校级奖励两次以上(含两次)。

  2.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2)创新创业实践成效较为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

  三、推荐名额

  (一)高校拟推荐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总人数控制在本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的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总数3%以内,并按择优推荐的原则,对评选对象进行排序。

  (二)高校按毕业生总数3%以内推荐上报的评选对象中,优秀毕业生为本校推荐名额的90%,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为本校推荐名额的10%,两者推荐指标不互相调剂。

  (三)毕业生人数以2025届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备案数为准,独立学院与本部分开计算,本科、专科和研究生指标单独计算,不交叉占用。

  (四)参军入伍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2025届毕业生,满足评选条件的,可优先推荐,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五)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办法

  各二级学院开展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湖南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在各学院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产生,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二)院(系)考察。院(系)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院(系)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

  (三)学校推荐。学校全面审核各院(系)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校官网内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处。

  (四)省教育厅审定。省教育厅对学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定。

  五、奖励办法

  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授予“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或“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各学院对获评毕业生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宣传和奖励,并优先推荐给优质用人单位。

  六、评选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评选工作要在校党委( 党组织)领导下进行,指定校领导负责,并明确具体工作部门。

  (二)抓好宣传教育。评选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关键时机。各学院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铸魂育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

  ( 三)严格评选条件程序。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 四)及时报送评选材料。各学院于2025年3月1日前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3)各一份纸质材料和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符合条件的2个获奖证书复印件报送至学工部资助中心(通达楼223办公室),并将附件3的EXCEL版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单(Word版样表见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申请材料、成绩单、任职情况、所获奖励、个人优秀事迹等),材料要求真实,内容丰富。省级优秀毕业生表需要至少附上两张荣誉证书复印件。

  联系人:田老师 杨老师,邮箱:hnswjdzzzx@163.com,电话:0731-84637101。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月8日

附件: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附件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附件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 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附件 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单



( 编辑:王海帆 审核:田璐 李丹 何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