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校奖学金、 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09-08 学生工作部 访问量:
根据学校《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我校2024-2025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即将开始,请各二级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本次奖学金、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学校奖学金;
2、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注:其他奖项不在本次评选范围。
二、评选内容、比例及条件
1.先进班集体
比例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0%(指标见附件1)
2.先进个人
(1)优秀学生: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2%;
(2)三好学生: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4%;
(3)三好学生标兵: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2%;
(4)优秀学生干部:比例不超过评选当年该学生组织总人数的5%。
3.学校奖学金
以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2%、4%、12%的比例评定一、二、三等奖学金。
以上评选条件请严格参照《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和《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管理办法》执行。
三、评选时间安排和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起止时间:
2025年9月8日-9月24日
2.上报材料说明:
请各二级学院及申报部门在9月24日下午4点前将本学院学校奖学金、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点:通达楼223办公室,邮箱:hnswjdzzzx@163.com)。凡在规定时间内未交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初审名单只能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后提交,并请二级学院严格审核。
(1)学校奖学金材料清单
纸质档:《学校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学生个人成绩单(教务系统打印、二级学院或教务处核定)、同年级同专业排名的成绩单纸质档(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签字盖章核定)、《学校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附件3)
电子档:《学校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附件3)
2.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材料清单
纸质档:《学生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4)、学生个人成绩单(教务系统打印、二级学院或教务处核定)、同年级同专业排名的成绩单(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签字盖章核定)、《学校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初审名单》(附件5)
电子档:《学校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初审名单》(附件5)
3.优秀学生干部
纸质档:《学生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4)、学生个人成绩单(教务系统打印、二级学院或教务处核定)、班级排名成绩单(辅导员签字确认)、《学校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初审名单》(附件5)、学生干部队伍名单(由申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核定加盖公章)。
电子档:学生干部队伍名单、《学校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初审名单》(附件5)
4.先进班集体
(1)纸质档:如实反映申报先进集体的优势及情况的材料、《先进集体申请表》(附件6)、《学校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初审名单》(附件5)。
(2)电子档:《学校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初审名单》(附件5)
四、申报评审流程
1.由各班组织学生进行申报,根据评定条件向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报送材料要求见第三大点)
2.年度内学习成绩单由学生本人在教务系统或教务处成绩打印机器上打印(带印章),二级学院或教务处审核。
3.学生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可以向评审单位提出书面投诉或复查申请。
4.评审单位对学生提出的书面投诉或复查申请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投诉或复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书面通知投诉者和学生本人。
5.学生在公示期内未提出书面投诉或复查申请的,评审单位不再受理其提出的书面投诉或复查申请。
6.评审单位将审核的结果于9月24日下午5点前报“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后,组织学生奖学金的发放。逾期材料不齐或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7.“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教务处、财务处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
8.享受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享受学校奖学金的奖励,可享受学校相应等级荣誉称号。
联系人:田老师、杨老师 0731—8463710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9月8日
附件1:附件1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
附件2:附件2学校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附件3学校奖学金初审名单
附件4:附件4学生先进个人申请表
附件6:附件6先进集体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