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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2022学年度 “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通知

2022-08-29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访问量:

 各二级学院:

  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学生发奋学习,促进学风建设,全面推进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造就技能型、应用型的高职人才,经学生工作部研究,报院领导批准,决定开展申报2021-2022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全体在籍在读普通全日制大学生

  二、申报比例:

  (一)、先进班集体:

  评选比例为班级总数的10%左右;(名额见附件1)

  (二)、先进个人:

  1. 三好学生:比例不超过在校生学生总人数的5%;

  2. 三好学生标兵: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3%;

  3.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5%。在院团委、学生会任职的学生干部单独评选,比例不超过在职干部的15%;

  4.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在院团委、学生会任职的学生干部单独评选,比例不超过在职干部的10%;

  5. 资助政策宣传优秀个人: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3‰;

  6. 勤工俭学优秀个人:评选比例不超过参与在岗人数的10%。

  (三)、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符合参评条件即可参评。

  三、申报条件:

  (一)、荣誉称号评选基本条件

  1.学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参加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社会实践、志愿公益及各类活动。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无当年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参评资格。

  (1)上学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2)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3)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4)上学年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的(免试学生除外)。

  (5)上学年修读课程有不及格的(公共选修课除外)。

  (6)学籍异动未满一年的(休学或保留学籍)。

  (二)、荣誉称号评选具体条件

  1.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每次出勤率在95%以上;对各种破坏校内正常秩序的言行能及时反映并批评制止。

  (2)全班同学能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风气浓厚,学习成绩不及格人次全学年不超过10%,考试无作弊现象。全班同学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标率不低于85%。

  (3)全班形成积极向上、笃信好学、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团结友爱的良好班风,在校风学风建设中事迹突出。

  (4)全班同学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能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习惯。

  (5)班委会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起模范带头作用。

  (6)鼓励和支持同学积极在学院和二级学院担任各种社会工作,全班同学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成效显著。

  (7)全班同学无违法违纪受处分现象或其他安全、卫生等重大事故发生。

  根据院、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的班级月评比成绩进行班级工作综合排名,在学年度内综合排名名次为班级数的15%之内。

  2.三好学生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端正,文明礼貌,诚实守信。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学年度内获得乙等(含乙等)以上奖学金

  (4)积极参加并协助学院、二级学院、班级搞好课外活动,坚持锻炼身体,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核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3.三好学生标兵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端正,文明礼貌,诚实守信。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度内获得甲等(含甲等)以上奖学金

  (4)积极参加并协助学院、二级学院、班级搞好课外活动,坚持锻炼身体,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核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4.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能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端正,文明礼貌,诚实守信。

  (3)学习刻苦,各考查课成绩达中等以上,按《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方案》的规定,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最低总学分(按学年度计算),除公共选修课以外的参评学年平均成绩75分(含75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公共选修课除外)。

  (4)在工作中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工作勤奋、业绩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积极参加并协助学院、二级学院、班级搞好课外活动,坚持锻炼身体,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核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5)必须担任团支部、班委会以上学生干部,任职满1年以上。

  5.资助政策宣传优秀个人

  (1)在开展送政策下乡活中,利用寒暑假和社会实践,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反馈走访情况表现突出的个人。

  (2)在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中,利用业余时间,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成效显著的个人。

  (3)在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或参加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面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在新生入学办理绿色通道时,担任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宣讲员等。

  (4)在学院资助政策常态化宣传工作,在校期间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并产生一定影响的个人。

  6.勤工俭学优秀个人

  (1)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品德良好,态度端正,在勤工助学学生中有很好的表率作用;

  (2)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奋发向上,乐于奉献;生活上勤俭节约,不奢华浪费;

  (3)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虚心学习,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勤工助学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

  (4)在勤工助学岗位上依时守时,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能出色地完成用工单位交办的任务。

  (5)上一学年内所修课程全部及格(公共选修课除外)。

  (6)2021年9月-2022年9月期间,累计在岗总月数5个月及以上。

  (三)、综合奖学金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思想觉悟高,能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学年度“学生思想品德考核”等级为良好以上(含良好)。

  2.综合全面发展,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良好以上(含良好)。

  3、学习成绩应达到各等级综合奖学金的要求

  (1)特等奖学金:学年度内各科考试成绩(公共选修课除外)平均95分以上(含95分),各单科成绩85分以上(不含85分),各考查课成绩为优秀,公共选修课全部及格。

  (2)甲等奖学金:学年度内各科考试成绩(公共选修课除外)平均90分以上(含90分),各单科成绩85分以上(含85分),各考查课成绩为优秀,公共选修课全部及格。

  (3)乙等奖学金:学年度内各单科成绩(公共选修课除外)80分以上(含80分),各考查课成绩为良好以上(含良好),公共选修课全部及格。

  (4)丙等奖学金:学年度内各单科成绩(公共选修课除外)75分以上(含75分),各考查课成绩为良好以上(含良好),公共选修课全部及格。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定

  (1)非我校在籍在读学生;

  (2)学年度内留级、休学的学生。

  (3)未正常报到注册者。

  (4)有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者。

  (四)、专项奖学金申报条件及标准

  1.申报专项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思想觉悟高,能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度“学生思想品德考核”等级为良好以上(含良好)。

  (2)符合专项奖学金申报条件。

  (五)、专项奖学金评选具体条件

  1.学习之星奖学金申报条件及标准见《制度汇编(下册)》496页;

  2.技能竞赛项目学生团队、文艺演出团队奖励标准见《制度汇编(下册)》497页:

  (1)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学科竞赛、大学生科技、艺术作品竞赛获奖的集体或个人,代表学院参加国家级、省级文艺汇演获奖,按组织竞赛的部门级别、获奖等级给予奖励(参赛项目的类别和级别以学院教务处审核认定为准);

  (2)同一作品参加不同层次的比赛,按最好成绩给予奖励,不重复设奖。同一竞赛中,既有集体获奖又有集体成员个人获奖的,不重复奖励,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确定奖励标准;

  3.学生校外体育竞赛奖励标准见《制度汇编(下册)》498页

  4.科研创新奖学金申报条件及标准

  本奖学金以科研处《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计分标准,学生按50%即每分奖励20元;在科研创新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同一成果参加按照最好成绩给予奖励,不重复设奖;

  5.德育之星奖学金申报条件及标准:

  (1)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同学可评选为德育之星,奖励1000-5000元/次。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评审;

  (2)由学校学生工作部(武装部)选送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在部队期间表现良好有荣誉或立功,退役复学后可评选为德育之星奖学金。服役期间获“优秀士兵”、“优秀士官”、“四好军人”等荣誉者每人奖励1000元,立功者每人奖励5000元。

  四、申报评审流程:

  (一)、学生本人根据评定条件向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书(见附件2-3),并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

  (二)、需要提供年度内学习成绩单的,由学生本人在教务系统下载打印,二级学院或学院牵头单位审核盖章。

  (三)、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学院牵头单位组织资格审查及初评工作,并将结果及有关材料于9月13日前上报评审单位。评审单位指此项竞赛学院牵头单位(评审单位非学生工作部的请二级学院与对应评审单位衔接好,及时将盖好评审单位行政公章的评审结果于9月20日下班前拿到并反馈给学生工作部)。

  (四)、学生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可以向评审单位提出书面投诉或复查申请。

  (五)、评审单位对学生提出的书面投诉或复查申请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投诉或复查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书面通知投诉者和学生本人。

  (六)、学生在公示期内未提出书面投诉或复查申请的,评审单位不再受理其提出的书面投诉或复查申请。

  (七)、评审单位将审核的结果于9月28之前报“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后,组织学生奖学金的发放。逾期不予补办,可待下一学再年申请。

  (八)、“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室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

  (九)、享受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享受学院综合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中学习之星(班级前三名)的奖励,可享受学院相应等级荣誉称号。

  五、申报评选要求:

  1、申报学生必须如实填写本学年所有科目成绩及现实表现,不得虚报瞒报;二级学院学生干部单科成绩允许有一门科目加2分,院学生干部单科成绩允许有一门科目加3分。

  2、申报先进班集体,必须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如实反映申报先进集体的优势及情况,要求材料打印装订,一式两份(院和二级学院部门各留存一份)。

  3、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对评优评先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坚持评选条件,宁缺毋滥,确保评选质量: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4、建议二级学院于学院年度表彰前后进行本二级学院学生年度总结表彰。

  5、申报评选时间:2022年8月30日开始,2021年9月31日评选结束。请各二级学院在9月13日前将团学两会干部名单、《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申报表》、《先进个人申请审批表》、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度先进班集体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相应汇总名单电子表发送至电子邮箱:hnswjdzzzx@163.com。评审单位非学生工作部的请二级学院与对应评审单位衔接好,及时将盖好评审单位行政公章的评审结果于9月20日下班前拿到并反馈给学生工作部。

  联系人:周慧(13467639455)欧阳紫榕(16680123149)

  附件:(具备条件者,请在电脑上填表并打印,评先评优时间要填写正确,有两页表请正反打印。)

  1.《2021-2022学年度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申报表》

  3.《2021-2022学年度先进个人申请审批表》

  4.《2021-2022学年度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5.《2021-2022学年学院专项学院奖学金汇总表》

  6.《2021-2022学年学院综合学院奖学金汇总表》

  7.《2021-2022学年度学院三好学生汇总表》

  8.《2021-2022学年度学院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9.《2021-2022学年度学院先进个人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8月29日


附件1 2021-2022学年度各二级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表

附件2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申报表

附件3 2021-2022学年度先进个人申请审批表

附件4 2021-2022学年度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附件5 2021-2022学年学院专项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6 2021-2022学年度学院综合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7 2021-2022学年度学院三好学生汇总表

附件8 2021-2022学年度学院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附件9 2021-2022学年度学院先进个人汇总表




(编辑:周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