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服兵役普通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4-09-10 学生工作部 访问量: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服兵役普通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范围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2〕13号)附件7《湖南省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要求,此次申报的资助对象为: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①2024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②2009-2024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11-2024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在校生、2013-2024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符合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条件,但未申请学费补偿的,可以补报。
2.直招军士国家资助: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至2024年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3.符合《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参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
4.退役士兵学费减免:①2023年、2024年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校并在此期间完成报到注册手续的退役士兵;②2011-2024年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退役士兵。
5.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按学期申报。
二、申报及审核时间
2024年9月10日-10月16日期间,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进行申报,及时上交材料。各二级学院收集汇总的材料请在财务处审核完学费金额后,统一交到东湖校区通达楼223室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经校级层面初审后我中心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的要求将符合申报标准的全部材料上传至湖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内,待上级做进一步上传全部材料(http://xfbc.hnedu.cn/GXBM/)。11月13日-15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2024年度服兵役普通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系统申报资料进行集中审核。
三、工作要求
请注意,本次申报工作是依据中央专项资金下达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我们学生的实际利益。因此,我们特别强调此次申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请各二级学院给予高度重视,确保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关键性。
我们要求各二级学院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做好工作部署,明确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请确保责任明确到人,工作落实到位,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我们要求所提交的数据信息必须详尽、准确、无误。
请特别注意,如果因工作疏忽导致申报信息遗漏,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不会提供补报机会,中央财政也不会追加相应资金。由此产生的资金缺口,将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向学校打报告从校内资助资金中解决。
我们期待各二级学院能够积极配合,共同确保申报工作的顺进行。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周慧 联系电话:0731-8463710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