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年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提交的通知
2024-09-04 学生工作部 访问量:
一、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需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部门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湖南省已不再受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二、办理了助学贷款的老生在线下将受理回执证明材料交给各二级学院资助专干老师,新生可在今日校园系统线上报到环节直接反馈助学贷款信息,反馈存在问题或在线上报到环节未及时反馈的,可将纸质回执证明材料交至本人所在的二级学院学工办资助专干老师处,已线上反馈的无需提供纸质回执证明材料。(现附上各二级学院资助专干老师联系方式)
二级学院 | 资助专干老师 | 联系方式 |
经济贸易学院 | 李老师 | 13787087297 |
信息技术学院 | 田老师 | 13787042407 |
植物科技学院 | 马老师 | 18056661453 |
动物科技学院 | 许老师 | 18374825193 |
机电工程学院 | 杨老师 | 18607325566 |
人文科技学院 | 周老师 | 18684894000 |
车辆工程学院 | 邓老师 | 15580858862 |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示意图)
三、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同学在交费时需要注意,助学贷款仅扣除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费用需要自行补交。如到现场办理线上交费时,请主动告知工作人员(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学费、住宿费的部分在今日校园中的移动迎新上显示为欠交、缓交费用)。
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确认材料为受理证明虚线以上部分。老生请在9月18日之前交给各二级学院资助专干老师,新生在今日校园APP绿色通道中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附件。(填写资料时请同学们注意:填写的贷款金额为实际需要扣款金额而不是合同金额。扣款金额只包含学费和住宿费,不要重复缴费。其他代缴费用如书籍费、空调费、保险费等需要自行缴纳。)各二级资助专干老师会在线上集中审核,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也将在线上收集相关信息后录入回执进行确认。省内外无论哪个银行受理的助学贷款,未进行确认,将会导致办理失败。
五、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预计每年11月下旬到账,主要用于缴纳欠交的学费、住宿费,剩余的部分可留存个人账户用作生活费。请同学们自行留意。
六、如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后,需要放弃办理的,请主动联系当地资助部门或经办机构予以取消,并告知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干老师。
办理过程中有疑问的可咨询本班级辅导员、二级学院学工办,也可咨询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31-84637101(周老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