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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注意事项

2010-01-08  院团委    访问量:

1、需要提前还款的同学,必须在规定提前还款日的前十天(每个季度的第二个月的第二十号为提前还款日),把还款金额存入专用账户,并与学校联系,学校受理学生提前还款申请,并将还款信息整理成表格形式后直接报予我行(含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金额、还款金额、还款帐号)。
2、提前还款的时间为每年每个季度的第二个月20号之前,即每年共受理四次。利息=贷款金额×年利率/12×(提前还款当月月份-财政贴息月份)。注:年利率以合同上填写的年利率为准。
例:以一位学生2008年12月贷款6000元为例,假设学生财政贴息月份为6个月,贷款年利率为5.4%(08年的年利率),学生在2009年11月申请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约为6000×5.4%/12×(11-6)=135元,即截至到11月31日该笔贷款产生非财政贴息利息为135元,应还本息和为6135元。如果学生申请提前还款时还处于财政贴息时期(即在校就读期间),则只需存入本金金额。因提前还款利息以实际扣款日当天为准所以借款人在扣款日当天存入本息和不够的话银行的系统将无法扣款,这点需特别注意,一般建议学生在实际利息基础上多存一个月利息,扣款后多余金额可自由支取。
3、因个人原因,扣款不成功的下一次提前还款需重新申请。
4、助学贷款年度结息:
结息的结果将体现在学生的征信记录上,扣款不成功的会造成学生的逾期信用记录,7年内不会消除,对学生今后办理信用卡、申请贷款甚至就业等产生不良影响,请各位贷款学生高度重视自己的信用记录,按时足额还款。
5、贷款到期正常还款:
   因每个学生的贷款期限不一致,请各位贷款同学留意自己的借款合同上关于贷款期限的规定,并在贷款到期日前将还款本息存入还款帐号。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