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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12-22  学生工作部    访问量:

  各用工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下学年学生勤工助学的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为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能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有效的帮助,现就下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申报

  请各部门本着必要、适当、精简的原则,在现有固定岗位基础上,对勤工助学岗位进行按需申报,填写《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见附件1,请自行下载)。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将附件1纸质版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档发至邮箱(hnswjdzzzx@163.com)。

  二、设岗原则

  1.勤工助学活动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的原则,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章制度和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有组织地进行。

  2.各部门在申报勤工助学岗位时,应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需要,本着按需设岗、合理布局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让学生主要从事日常辅助性工作。

  3.任何部门不得让学生从事具有危险性、有害身心健康和不便于学生参与的工作;任何部门不得占用学生上课和考试时间从事勤工助学活动;任何部门不得让学生从事本应由教职工完成的工作。

  4.勤工助学岗主要面向教学、管理、后勤管理、教辅单位以及公益劳动等领域,涉密工作的不能设置勤工助学岗。

  三、申报流程

  1.申请部门填写《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见附件1),报主管校领导签批。填写《申请表》时要如实填写设岗理由、工作内容、申请条件、需求人数、设岗地点等内容。

  2.申请部门将主管校领导签批后的《申请表》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统筹核定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数量,统一报学校学生奖助领导小组审定。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各部门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并执行。

  四、岗位管理

  1.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学生根据岗位情况提出申请;

  2.由二级学院审核学生的申请资格,审核同意后,用工部门根据二级学院审核情况和岗位要求组织面试,要求向全校公开发布或委托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发布招聘通知;

  3.由用工部门面试通过的学生,需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上岗。

  4.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用工部门对学生用工情况进行考核,并按时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考核汇总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并作为制定勤工助学津贴的依据。

  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有弄虚作假,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1: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




( 编辑:王海帆 审核:田璐 李丹 何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