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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确认手续办理须知

2023-09-03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访问量:

  一、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需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部门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湖南省已不再受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二、办理了助学贷款的老生在线下将受理回执证明材料交给各二级学院资助专干老师,新生可在今日校园系统线上报到环节直接反馈助学贷款信息,反馈存在问题或在线上报到环节未及时反馈的,可将纸质回执证明材料交至本人所在的二级学院学工办资助专干老师处,已线上反馈的无需提供纸质回执证明材料。(现附上各二级学院资助专干老师联系方式)

二级学院

资助专干老师

联系方式

经济贸易学院

李老师

13787087297

信息技术学院

田老师

13787042407

植物科技学院

欧阳老师

0731-84637197

动物科技学院

许老师

18374825193

机电工程学院

杨老师

18607325566

人文科技学院

尹老师

0731-84637296

车辆工程学院

唐老师

13755122651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示意图)

  三、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同学在交费时需要注意,助学贷款仅扣除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费用需要自行补交。如到现场办理线上交费时,请主动告知工作人员(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学费、住宿费的部分在今日校园中的移动迎新上显示为欠交、缓交费用)。

  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确认材料为受理证明虚线以上部分,老生请在9月15日之前交给各二级学院资助专干老师,新生在今日校园APP绿色通道中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附件。各二级资助专干老师会在线上集中审核,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也将在线上收集相关信息后录入回执进行确认。省内外无论那个银行的助学贷款未进行确认,将会导致办理失败。

  五、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预计每年11月中下旬到账,主要用于缴纳欠交的学费、住宿费,剩余的部分可留存个人账户用作生活费。请同学们自行留意。

  六、如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后,需要放弃办理的,请主动联系当地资助部门或经办机构予以取消,并告知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干老师。

  办理过程中有疑问的可咨询本班级辅导员、二级学院学工办,也可咨询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31-84637101(周老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日



( 编辑:周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