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0年征兵工作通知
2010-05-12 院团委 访问量:
根据省军区、芙蓉区武装部的征兵工作精神,我部结合学院实际,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征兵工作的时间安排
1、直招士官
报名时间:5月11---5月27日
体检时间:6月底前
办理政审:7月底前
走 兵:8月10日前
具体时间以芙蓉区武装部征兵办的通知为准。
2、义务兵
报名时间:5月15日---6月20日
初检政审:6月25日---6月30日
确定预征对象:6月30日
由学院武装部专职人员统一网上报名。
应届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优先报考军校、选拔士官;本科学历优秀分子可直接转为军官;退役后在公、检、法公务员招考中优先录取;在本科、研究生考试中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可免试入学;优先补偿学费或助学贷款,最高额每年6000元。
二、学生参军入伍的条件
(1)年龄不超过23岁。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2)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任务生,自考生、成教生、委培生和定向生不包括在内。参军入伍学生以男性为主,女性由长沙市芙蓉区征兵办公室的指标确定。
(3)学习成绩好,在校无违法违纪行为,现实表现好。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学生干部、曾经服过民兵预备役和在专业技能上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优先。
(4)直招士官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要,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学生应征入伍程序
到学院武装部报名→武装部组织应征青年到指定征兵体检站体检→体检合格学生由武装部、学院负责初审、办理政治审查相关工作→学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审工作、盖学院公章→芙蓉区征兵办、接兵部队共同定兵→批准入伍的学生:士官生在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入伍的义务兵填写《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到学院资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四、学院征兵工作报名地点:
东湖校区:二教二楼学生处办公室,电话:84637199,薛军老师
马坡岭:二教二楼学生处办公室,电话:84637208,杨林老师
五、征兵工作注意事项
1、义务征兵网上报名时间6月25日截止,过期不能办理。
2、学生可以双重报名,如不能当士官可以有机会当义务兵。
一、 征兵工作的时间安排
1、直招士官
报名时间:5月11---5月27日
体检时间:6月底前
办理政审:7月底前
走 兵:8月10日前
具体时间以芙蓉区武装部征兵办的通知为准。
2、义务兵
报名时间:5月15日---6月20日
初检政审:6月25日---6月30日
确定预征对象:6月30日
由学院武装部专职人员统一网上报名。
应届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优先报考军校、选拔士官;本科学历优秀分子可直接转为军官;退役后在公、检、法公务员招考中优先录取;在本科、研究生考试中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可免试入学;优先补偿学费或助学贷款,最高额每年6000元。
二、学生参军入伍的条件
(1)年龄不超过23岁。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2)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任务生,自考生、成教生、委培生和定向生不包括在内。参军入伍学生以男性为主,女性由长沙市芙蓉区征兵办公室的指标确定。
(3)学习成绩好,在校无违法违纪行为,现实表现好。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学生干部、曾经服过民兵预备役和在专业技能上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优先。
(4)直招士官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要,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学生应征入伍程序
到学院武装部报名→武装部组织应征青年到指定征兵体检站体检→体检合格学生由武装部、学院负责初审、办理政治审查相关工作→学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审工作、盖学院公章→芙蓉区征兵办、接兵部队共同定兵→批准入伍的学生:士官生在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入伍的义务兵填写《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到学院资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四、学院征兵工作报名地点:
东湖校区:二教二楼学生处办公室,电话:84637199,薛军老师
马坡岭:二教二楼学生处办公室,电话:84637208,杨林老师
五、征兵工作注意事项
1、义务征兵网上报名时间6月25日截止,过期不能办理。
2、学生可以双重报名,如不能当士官可以有机会当义务兵。
湖南生物机电职院武装部
2010年5月10日
(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