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销假管理规定
2025-07-07 学生工作部 访问量: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和生活秩序,规范管理学生请假,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在籍学生。
第二条 学生请假必须遵守本规定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办理手续。批假必须从严控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审批权限和程序逐级审批,谁审批谁负责。
第二章 请销假流程和要求
第三条 学生请假类型
(一)事假:因私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
(二)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须提供医院、学校医务室或社区门诊开具的相关材料。
(三)公假:因参加学校、二级学院或学校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由负责老师在今日校园APP进行公假备案。
(四)课堂假:上课过程中有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参加本节课堂教学活动,需经任课教师审核批准,并在教学日志本上记录。
第四条 请假审批权限及办理程序
请假1天不离校,直接通过今日校园APP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离校及请假1天以上,须提前向辅导员当面陈述事由或提交凭证,经核实同意后,再通过今日校园APP按审批流程办理请假手续,并附佐证材料。
(一)请假3天以下(含3天),由辅导员审批,报二级学院备案。
(二)请假3天以上7天以下(含7天),应先由辅导员审核、签字,再交由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批、备案。
(三)请假7天以上15天以下(含15天),二级学院审核、签字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批。
(四)请假15天以上,由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审批后报主管学生和教学工作校领导审批。如需申请续假,则申请续假的时间与原请假时间合并计算,批准权限同上。学生一学期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时,须到教务处备案。
(五)对于长期请假、涉及外出学校及特殊情况,辅导员必须跟家长联系,核实情况。
第五条 请假时间届满1日内,应及时通过今日校园APP履行销假手续。续假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电话联系辅导员说明原因,经批准后通过今日校园APP办理续假手续。
第三章 学生违纪处理
第六条 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辅导员应对其请假理由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如若再犯,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旷课论处:
(一)未按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者;
(二)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
(三)假满后不销假者;
(四)假满后续假未经批准者;
(五)请病假没有医院证明而不参加学习活动者;
(六)擅自离校而委托他人为自己请假者(不得口头请假、不得电话请假、不得辅导员代为请假);
(七)事后补假者(确有特殊情况,经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或党总支副书记同意者例外);
(八)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
第八条 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不归,学校将视情节根据《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发生意外事故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九条 晚就寝后,学生因紧急病情需要外出,公寓值班人员做好登记,次日视情况补办请假手续。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原《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请假制度》(湘生机职院发[2005]3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