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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8-09-10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访问量: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管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落实学院《安全维稳工作方案》(湘生机职院院发[2011]第2号)精神,确保我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稳定,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学习、生活秩序,特制定应急预案。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一)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组    长:刘晓魁

   副 组 长:何  忠  谢  勇  张洲陵  柳  琼  刘红梅

             刘  林  阳年生 何代进  刘晓峰  刘爱民

    单武雄  

组    员:各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

办公室主任:何  忠(兼)

副 主 任:李程勇  杨  漾  胡  嵘  陈小勤

成    员:学生处、各二级学院学工办全体人员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1.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启动预案。

2. 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信息报送以及协助有关部门对事件的处理。负责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协调相关人员对事故现场控制、人员救治以及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3. 二级学院学工办负责排摸二级学院学生情况,及时调解处理相关问题,收集有关学生动态信息,及时向办公室反馈。

4. 二级学院学工办负责积极开展学生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各类学生团队实践活动的安全有序组织,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法制、道德、纪律、心理健康等教育;特别要加强对"心理问题"学生的管理和心理辅导,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5. 二级学院学工办、班主任负责做好学生用火、用电的安全宣传,做好寝室安全防范工作的宣传,严禁学生到江河湖泊下水游泳,防止出现偷盗、诈骗、交通事故等不安全情况的发生。

6. 加强对学生的有效管理,及时了解处理学生之间的矛盾和问题,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7. 保卫处负责处理校外发生的学生突发事件组织协调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

二.处理突发事件的原则

 1. 预防为主。把握将事态控制在学院内部的原则,采取果断措施化解矛盾,消除在校园内,决不能扩大到社会上去。    

     2. 防止矛盾激化,拒绝压制。找出导致事件原因,化解学生与校方的矛盾,避免激化双方之间的冲突。一味压制会导致事态恶化和不可控制,要有针对性地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化解事态消除矛盾。

3. 教育疏导。认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和其它方面的疏通工作,争取事件向良性方向发展。如果事态不能控制在校园内解决,各系主要负责人要立即采取行动,组织好相关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人员、数量、统一行动、严防坏人乘机煽动,破坏社会治安。

4. 快速反应。发现相关苗头后,应迅速报告,有关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控制局面和了解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和形势,按照学院要求及时启动相关预案。

5. 善后处置。尽快查清事件的原因,妥善解决问题,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平息不满情绪,对相关的责任人做出处理。

三.建立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各系学工办要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学生工作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系部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 隐瞒、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的;

2. 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导致事件影响扩大化的;

3. 不服从应急领导小组指挥的;

4. 在处理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四.工作要求 

1. 积极展开工作,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迅速到岗到位,切实履行职责。

2. 协同配合有关人员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下,互相配合。

3. 记录备案,在事件处理过程中,各有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会同保卫、公安人员做好资料的收集,保证资料详细完整。

4. 责任追究,实行首问责任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延误时间,知情不报,不及时采取措施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应急预案处置程序

突发事件——信息员——辅导员(班主任)——二级学院学工办——学生处(保卫处)——应急领导小组。









(编辑:学生工作处)